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是经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 二、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根据国家人事部门有关工程师资格认证标准和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有关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标准,公开向社会吸收会员; 三、成为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正式会员,同时依法享有连云港市工程师任职资格; 四、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每个注册年度免费参加两次小型交流活动,包括行业交流、联谊活动; 2、 每个注册年度参加两次免费讲座; 3、 具有在活动中自由发言的权利; 4、 具有对协会发展荐言荐策的权利,并享有回复和知情的权利; 5、 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6、 对会员在注册年度应享有的权利,如会员没有实施即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会员具有以下义务: 1、 每年在个人注册月份,按时交纳会费; 2、 遵守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3、 以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专业行为; 4、 会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协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5、 章程规定的所有其他业务; 六、会员在注册期内未按规定履行会员义务,协会有权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权利; 七、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的会员接受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的管理和监督,其行为向连云港市工程师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档案管理 一、 各专业委员会、各行业分会、各部门文档分类管理; 二、 电子文档年度统一拷制光盘长期保存; 三、 文档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其他各种包含有文字、资料信息的材料; |